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即可,虽然男方放弃孩子抚养权,但男方有权探望孩子,并支付孩子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还是交给律师事务所会比较好
我是未婚先孕 让男方写放弃抚养权怎么写? 小孩从小跟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