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俩单位的区别在于前者管理职能少,后者职能多,且后者包含了前者的全部职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前身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在机构改革时合并组建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随后,各省、市(地、州)、县(区、市)也根据国务院的机构改革要求,先后进行了合并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