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就是要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可持续,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要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是贯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题。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我们面对的社会利益主体更多,领域更广,利益关系也更复杂。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够全面,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等等。这就要求我们的发展要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做到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这样,才能更好地妥善处理当前各方面突出矛盾、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确立新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必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更加卓有成效地推向前进。
科学发展观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