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吗?

2025-01-24 17: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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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指定继承或指定赠与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另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现您和您老公离婚,其父亲去世的时候留下的房子,由于土地房屋被征收在婚姻关系存续获赔的房子。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涉及到该房屋的问题,如果属于其父亲和母亲所有的情况下,在其父亲去世的时候没有指定继承给他一人的情况下,那么,您老公继承而来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在离婚的时候有权主张分割。如果该房屋是您老公婚前取得所有的财产的话,那么,该房屋征收获得的房子仍然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您是无权主张分割的,当然,这种情况下,您对房子有贡献的,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至于孩子的问题,需要结合其年龄考虑抚养权的归属的,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