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纠正一件事情,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是1981年1月1日实施的,你所谓的新婚姻法,应该是婚姻法解释三,它并不是婚姻法,而是对婚姻法的补充和说明
我觉得它保护的既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保护的是婚前经济实力强的一方,男人强就保护男人,女人强就保护女人
不要激动!男人不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是贬义词,你何必要去争来这个名头?既然你掌握经济大权,很多事情你可以说了算,女人也就说说罢了,你不甩她,不给钱她,她能怎么着?这就跟政府和政协一样,政协只有评价议论,政府不甩它,政协能咋滴?
你当然说得很对,是你愿意你老婆才享受这一切,你可以不这样的,你可以出去风流,可以去找小三的,只是你自己不愿意,觉得不可以这样。这并不是你老婆限制的了的,只有你自己可以。你认为你弱势么? 正因为强势,所以不屑与之争斗,就跟和小屁孩吵架一样,丢人不?肯定让着。让着正因为你比他强太多,让让无妨。如果不是小孩,何必让,该骂骂,该打打!
兄弟,抱怨完了,该干嘛干嘛,不要激动,这个东西还是心态问题,实在看不爽离婚呗,又不是找不到老婆
女人是弱势群体她是约定俗成的,不会以你主观上的判断为转移。不过趋势确实有一些以自己弱势地位当借口的女性,但毕竟法立法目的保护的是大多数人。因为社会上确实普遍存在女人被歧视的现象,比如工作上。不过我也不赞同什么青春费,搞的还像女人要是当初不跟你,就不会老一样。法律也没说要给什么青春费呀
最后婚姻是你当初选的,没选好只能证明自己眼神不好,现在抱怨也没有用,想离就离嘛
法律不看性别。。。
男人和女人都是弱者,在大自然或者武器面前都是弱者,之所以让着她们是因为男多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