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持有人应于期满前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
2.办理材料:
居住证签注分为属地签注(是指申请人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和异地签注(是指申请人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之外的任意派出所办理)。
(一)属地签注
1、需提供申请人的居住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的,不需提供住所证明;
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在京现住所的证明材料,分以下几种情况: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可不限房屋性质、类型,能证明所有权即可;
2)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居住证明。
3、由监护人、近亲属代办的,需审核以下材料并入户核实:
1)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监护、近亲属关系存在的证明。
3)申领人授权代办人的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二)异地签注(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现住地址均未发生变化,即居住证卡面除“有效期限”以外项目均未发生变化)
需提供申请人的居住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办理流程:
线下签注流程:准备材料 携带材料到派出所申请签注 工作人员审核 办理完结
网上签注流程:https://gaj.beijing.gov.cn/fw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