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实际做了17-2天,完成工程的(17-2)/30,乙如果每天都做,那么17天完成工程的17/24,减1,就是如果乙每天都做的话,多出的工作量,实际上乙并没做,而是休息了,除以1/24,就可以得出乙休息的天数。
[(17-2)/30+17/24-1]/(1/24)=5
乙休息了5天。
甲用30天做完,那么甲每天做1/30,甲休息2天,那么甲总共做了(17-2)/30=1/2,假设乙休息了X天,那么乙做了(17-X)/24,可列方程1/2+(17-X)/24=1,解得X=5
所以乙休息了5天
假如乙不休息,17天,甲做了工程的(17-2)/30,乙做了工程的17/24
共做了工程的:17/30+17/24=1+5/24
乙多做了工程的5/24,乙每天做1/24,所以乙多做了5天
所以乙中间休息了5天
甲每天完成这批零件的1/30
两人合作17天完成了这批零件的(1/30+1/24)*17=51/40
超过任务的51/40-1=11/40
因为中途甲休息2天,乙休息了若干天,实际两人工作天数不够17天,超过的工
作量就是甲乙休息的天数所干的,减去甲休息2天的工作量,剩余的就是乙休息
时的工作量 ,所以乙休息的天数是
【11/40-(1/30)*2】/(1/2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