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回去。不论遇到什么事都应该有一个处理的结果,何况还有儿子让你牵肠挂肚。毕竟是夫妻一场,好聚好散。
如果真的想离双方就去民政局把离婚手续办了;如果对方不想离,你想离,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只是日常的矛盾,没有到离婚的地步,还是不要离家出走,或者以离婚为筹码。过的下去就过,过不下去就不过。我的想法是,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我是不会走的。办理了离婚,走了也就不会再回。孩子的抚养权我也会争取。看你自己怎么想。
夫妻之间闹矛盾很正常的,你还有二个孩子,就算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回去吧。
难道你不想孩子吗?应该回去看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