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这要看你的经济能力。还有孩子的意愿。如果另一方也强势要求抚养孩子的话,法院也会综合考虑。一般不可能两个孩子都让你自己抚养。除非另一方有特别重大的故事合作。或者不愿意抚养孩子。如果这样法院会把两个孩子都判给你。让另一方出孩子的生活费。
如果离婚你想要两个孩子,法院会根据
你的经济情况和收入,还要尊从两个孩
子愿意跟从那一方来判
法院要根据两个人的经济状况来判定,
当然还要遵寻孩子们的想法,
最合理的判法就是一个人抚养一个孩子。
如果对方对孩子不好,
或者是经济条件太差,
你可以申诉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拿到手。
如果有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法院会判给你,如果你没能力,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法院不会判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