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因此,你的收入、住明等证明应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不是让他们写个证明材料,而且要在申请核定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只能去户口所在地的 劳动保障部门去开无业收入证明,无房证明这个不清楚,或者是你可去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