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平等离婚协议

2024-11-13 02:55: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他要求女方一人承担你的抚养费的协议无效,至你18周岁,他都有义务支付你的抚养费,按你说的你妈妈现在还欠着他的钱是吧? 但是只要有他们打你妈妈的证据,向法院澄明,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各种费用,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房子折合成的钱还是要给他的,毕竟一人一半的财产,但你可以计算一下他欠你多少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他的具体工资定的,你要搜集一下他平时的稳定收入情况。另外你妈妈欠他的房子钱可以与你的抚养费、你妈妈的治疗费等相抵消,我这么说你明白怎么做了吧? 18周岁以前,你都有权力向他索要抚养费,不给就可以起诉。
祝一切平安

回答2:

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都是出于平等自愿的情况下,那么该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如果存在不公平的地方,可以在一年之内到法院申请撤销,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答3:

这涉及三个诉讼,因为案由不同,所以不能在一个案子里审,要告三次。
第一个就是这个案子,关于协议给钱的,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解决的是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给钱以及给多少的问题。没看到你协议怎么签的,不过要把握住调解。
第二个是关于抚养费的纠纷,在被告住所地所在区县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个是人身损害赔偿的纠纷,在被告住所地所在区县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提醒的是收集好证据,包括报警记录、所有和医院以及去医院有关的单据(医药费、交通费等)、诊断证明、工资卡/条(计算误工费时有用)。
附带说一句,第一个案子如果不走法院调解的程序,是不可以和第二个案子的钱相抵消的,因为案由不同,即不是一个案子。所以再次强调在第一个案子中把握好调解。

回答4:

如果能证明给协议是被迫签订的话 就属于 可撤销协议了
法律是允许撤销的
主要是看你能不能举证证明她是被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