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患癌,继母不出钱看病,我出钱让继母打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2024-12-20 0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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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子女赡养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继母有钱却不给钱看病,钱你一个人出,这就过份了。会被社会舆论谴责。这位继母是否和你生父有登记过,就是有没有结婚证?如果没有,你就直接起诉,要求继承房产,把属于自己的财产要回来。如果有结婚证,那就是合法夫妻,享有权利,如果住房只有一套,是不可能卖钱给你的。她最多受到的是社会舆论谴责。

回答2:

理论上你这可行。可实际上操作起来有些难度的。你继母肯定会跟你打官司的,这官司打起来费心费力,估计最后你就不愿意打下去了。即使赢了,执行起来也是个问题。

回答3:

这样根本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的,因为你父亲的事情你也必须要去承担,对于法律上边孩子是最要承担的那一方。

回答4:

没有法律效益。现在只能你父亲立遗嘱,家产房产单独给你个人。继母和妹妹无权继承,才能保证你家利益,否则你父亲死后,第一继承人是你继母。对于医疗费,你本就有赡养责任。妹妹得赡养责任,你父亲不起诉,你是无权起诉的。唯一的办法就是父亲的遗产继承立单独遗嘱,公正。

回答5:

估计不能。因为你有为你父亲看病的义务。他是你的父亲。你的继母也不可能还钱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