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生女,我户口迁到城市,父母去世后的宅基地和土地可自然转给我吗?

2024-11-02 21: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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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涉及到土地,孩子是得到了一次审批机会,不符合规定批准不了,政府就要收回重新安排发放了,房子也得放弃,当然不一定非得立刻这么做。承包地你可以继续承包,不是该家庭成员的,履行了赡养义务可以继续承包该家庭的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