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户口的上门女婿真的不能享有土地征用款吗

2024-11-28 1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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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所以,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承包人意愿,决定是否收回承包人耕地。
如果土地已经被村委会收走,重新分配承包,那么迁走户籍这位遇到征地享受不到征地补偿。

回答2:

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