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婚前帮儿子全款买房,是儿子的婚前财产。结婚时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儿子有权拒绝。一旦加上女方的名字,房子的财产属性,就从个人所有,变为共同共有2。离婚时,男方父母无权收回。
结婚前,本来就是要讲清楚的呀!财产问题是最现实的问题!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本来就是儿子婚前财产,女方有啥理由要加上去呢!为将来万一离婚,增加麻烦吗!只要讲清楚,房子以后就是子女的,和女方无关,就可以啦!
最直接,就是提前立下遗嘱,说明你万一发生意外,你的房子归父母和子女所有,同时,父母立下遗嘱,儿子的房子归第三代孙子或孙女所有。跟媳妇无关。
这样子,你老婆也就没有理由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一了百了!
结婚加上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父母的馈赠。就算离婚打官司。女方还是可以拿走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