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离家出走报警,警察会不会受理?走时带有身份证,能不能找得到?

2024-11-13 19:53:1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报警,警察也会受理的,但能不能找得到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了。

参照《河南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工作规定》第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报单位对公民和单位请求协助查找失踪人员的报告应当及时接受、登记。

公安派出所接受报告后,对属于自己管辖的,依照本规定及时进行协助查找;对于不属于自己办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移交函》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派出所,并将移交情况告知报告人。

公安机关其他执法单位接受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移交函》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派出所,并将移交情况告知报告人。公民和单位向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报告人员失踪的,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派出所派员到场处置。

参照《河南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工作规定》第九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民警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告后,应当认真向报告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填写《失踪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录入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失踪人员信息库,并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报告人姓名、住址、单位及联系方式;

(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性别、年龄、民族、血型、体貌特征、口音、有无精神疾病、身份证件号码、通讯方式;

(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四)失踪人员的主要社会关系及其与报告人的关系;

(五)失踪人员失踪前最后一次出现的时间、地点、着装、携带物品;

(六)失踪人员失踪前曾经打算办理的事项、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七)失踪人员失踪前有无反常言行;

(八)报告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

(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情况紧急的,应当先行查找,再制作询问笔录。制作询问笔录时,应当询问失踪人员亲友和单位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向其提出在公安机关协助查找的同时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建议。

扩展资料

参照《河南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工作规定》第四条规定,协助查找失踪人员工作包括:接受报告、初查、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立线调查和对失踪人员找到后的处理等工作。

参照《河南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工作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疑似被侵害的失踪人员的立线调查,由刑侦部门办理。

参照《河南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失踪人员找到后的处理工作,由负责初查的公安派出所办理。

参照《河南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接受报告的民警应当要求报告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公安厅官网:河南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人员工作规定

回答2:

当您的家人突然失去联系或者下落不明,您可以报警,由走失地派出所受理,无法判明走失地的,最后出现地即走失地。受理后公安机关将以内部下发协查通报等形式予以查找。
1、 报警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正常走失情形,家人亲属自行查找48小时未果的,也就是您自己找了两天未找到的,公安机关予以受理。特殊情形除外,是否为特殊情形可随时致电派出所咨询;
2、报警人要求。最好是走失人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儿女等,如特殊情形无法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案,前提直系亲属必须知晓此情况,报警人需携带身份证件,证明与走失人关系的户口本;
3、协助民警制作报警笔录。提供走失人身份信息,走失经过,有无病症,可能前往的地方,有无联系方式,体貌特征,走失时衣着特征等情况。
4、提供走失人新近免冠照片至少一张;

提示:如走失人有被不法侵害迹象的,您随时拨打110或者派出所电话报警,不受时间限制。

回答3:

法律分析:可以的。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没问题,可以连续我给你安排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