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2025-01-31 01: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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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回答2:

你是要提取吗?如果提取分两种情况一种租房提取,一种购买自住房提取:
一、购房提取:
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 2、中心审核 3、银行办理
办理条件
1、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3、产权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另提交:
(1)购房合同原件
(2)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的,提供的申报材料同“购买二手房”一致。
7、购买二手房的(含拍卖房),另提交: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交:
(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的申报材料同“购买二手房”一致。
(4)如所拆迁的住房为祖产的,需提供所拆迁房产的所有权分割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非直报、现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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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房提取
办理条件
1、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职工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3、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另提交: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租住商品住房的,另提交:
(1)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有效期限一个月)。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在面签的承诺书中进行承诺)。
7、职工提取时需面签对承租行为和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回答3:

公积金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