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你朋友的情况分析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他不准你朋友看孩子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夫妻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不能因为没有直接抚养子女就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抚养子女一方应与另一方协商,允许对方在适当的时间会见子女,并要为其会见提供适当的便利条件。
(二)只有法院有权中止夫妻一方的探望权,其他任何人都没有这个权利。你朋友可以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你朋友的前夫没有权利中止你的探望权。如果他们离婚时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你朋友也可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你朋友是请求对十周岁以上的末成年子女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应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结合其他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会对孩子成长有很大的影响,奶奶无法取代母亲的地位,更何况是7岁的孩子。建议你还是通过沟通解决,这个长辈太自私了,根本不考虑孩子的成长健康。如果沟通无效,建议通过法律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