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休息权是劳动者在享受劳动权的过程中,为保护身体健康,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而享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劳动者的劳动权密切相关,休息权是劳动权的必要补充。
法律的依据和保障:《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根据《劳动法》的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所以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有:工作日,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间歇时间作为休息和用膳的时间;公休假日;法定休假节日;年休假;探亲假等。
综上,我认为贵单位的做法还是有道理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令你满意,祝你天天好心情:)
我国很重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颁布实施了多项法律法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工会法》都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出相关规定。
《劳动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附:
《劳动法》全文: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255
《劳动合同法》全文:http://baike.baidu.com/subview/1021776/5045262.htm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http://baike.baidu.com/view/1336865.htm
《就业促进法》全文:http://baike.baidu.com/view/1130765.htm
《工会法》全文http://baike.baidu.com/view/20470.htm
休息休假合同没有约定可以依照一般法律规定。单位是标准工时制度的,只要是每周不超过40小时是合法的。当然,对于在标准工时内单位有权安排,你有服从义务。超过标准工作时间调休,或者某一工作日超过了8小时这是需要征得你的同意的。每周5天,每天8小时,随便调整是单位的权力。合同约定了工作具体时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