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六条: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对历史习惯的国际上通用的人们熟知的如“计量单位”还是认可的。最好根据发票开具要求使用中文。特别是在填写品名时,比如“PVC”,建议写成“聚氯乙烯”。
可以
应该不可以哟,五金制品范围太广了
那个开票单位是可以自己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