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按揭二手房买卖双方有争议而带来的纠纷

2024-11-28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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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卖房给你的这个人既然能出示公证书和发票,并且该套房产可以从银行贷款,那么说明这套房子肯定是有房产证的。由于你说的情况不够详细,我假设几种情况来供你参考。

首先假设这套房子是已经办下来房产证的二手房:

既然这套房子已经有产权证,关键就在于卖房给你的这个人和前一个房主有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连产权过户手续都没有办理,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套房子就还不属于卖房给你的这个人,而属于卖房给他的前一个人,他也没有资格把这套房子卖给你,你把定金交给他使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最好不要继续交易,对你而言风险是非常大的。你可以跟卖方商量取消交易,让他退还你定金,如果他不同意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他没有房产证,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是该套房子的所用者,而你跟他签定合同的目的是购买该套房屋,他连产权证都没有,怎么证明他有权力出售这套房屋?!所以他没有产权证可以视为你们签署的这份合同的重大缺陷,所以你们签定的买卖合同是有明显缺陷的,在法律上有重大缺陷的合同是可以无条件撤销的。

其次,由于你说的不是很清楚,以我的经验看关于这套房子更有可能是这种情况:这套房子是刚刚新建的新楼盘,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卖方跟上一家的交易应该是通过“更名”来实现的,如果是这种情况他再把房子转手卖给你,等于在你们签定合同的时候房屋实际的使用权已经归你所有,但是使用权不等于所有权,只要你们还没有到开发商处把买受人的名字更改成你的,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最早与开发商签定房屋购销合同的人,而开发商去办产权证也只会把名字落成与其签定房屋购销合同的那个人。所以对你来说你的权益一样无法得到保障,所以虽然你们签定了合同、你也支付了定金,但是这套房子从法律意义上说还不属于你,你没有义务为别人的房屋偿还贷款。

综上所述,
1.如果这套房子本身已经办下产权证了,你就必须要求见到这套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再继续进行交易,哪怕是产权证抵押在银行也可以拿出复印件比对上面所有权人的姓名是不是卖房给你的这个人。
2.如果这套房子还没有办下来产权证,你就必须要求卖方带你到开发商处将开发商处买受人的名字更改成你的,你再支付首付给卖方,再偿还每个月的银行按揭。在房子的所有权人变成你之前,你没有义务为这套房屋付出任何钱款,房子产权都不是你的,你凭什么要还银行按揭贷款??!!
如果卖方无法协助你完成该房屋的产权变更,证明他没有权力没有资格出售这套房屋,他不是这套房屋的所有人,你就可以向法院要求撤销这份有重大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诉请卖方退还你所交定金,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定会支持你的诉求。建议你以后不论是在什么交易中,付款之前先慎重的考虑一下、咨询一下,否则钱一交你就处于被动了。

回答2:

很明显,卖方是个收房子的人,还有房子本身的产权证有没有,就算就是公证了,最起码签合同产权该拿出来,还有他那边有按揭的话,就必须先结了按,才能过户,你才拿得到产权,然后你才能够办理抵押贷款,一般卖方没有能力结按的话,双方可以商量用买方的首付款给卖方结按,但一定要签借款合同哈.只要他结了按,就可以过户了,合同签了就有法律效应,除非违约.

回答3:

对方叫我从签合同起给他还银行的按揭,这个是合法的,不要后悔了...不然定金没得退.你回家看看合同以及收据上是不是写的定金,要是诚意金或者订金的话,就可以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