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确定。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正当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小偷入室盗窃直接侵犯的是你的财产安全,并未严重危及你的人身安全,你却把他敲死,明显超过限度。当然,如果对方在被你发现后要伤害你,此时你为了保护自己把他敲死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果盗窃者被发现后,持械反抗,或者转化为抢劫,就属于暴力性犯罪,被害人是享有绝对防卫权的。当然还有视当时的情况,如果到了非你死就是他死的地步,你砍死了他,你是正当防卫,不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