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劳动法》颁布于1994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原有的《劳动法》下已不足以全面的保护,而《劳动合同法》是2007年才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的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其在内容上更加注重实质公平。这些都是《劳动法》所不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