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出维持婚姻关系的判决,当事人可否申请再审?

2024-11-21 03:13:5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对于不准离婚的判决,无须申请再审;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1、法条链接:《民诉法》第124条第六项规定: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一般不判离;第二次起诉,一般判离。

  第一次起诉时,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因此,法庭一般不判离,而是给予适当的时间(法律规定是6个月),让男女双方去修补弥合双方受损害的感情,同时也让双方都能冷静思考一下;

  一审判决生效后,再过6个月,原告第二次起诉时,一般都准予离婚,这是因为离婚毕竟是双方的个人自由,法律已经给了6个月的缓和期,如果双方的关系仍然没有好转,一方仍然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律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回答2:

可以,你可以在接到判决的10内向中院上诉。

回答3:

可以上诉

回答4:

可以上诉。

回答5: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