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不归还欠款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责任已经超过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按担保方式的不同有如下区分:
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规定,如果担保人进行担保后,就有偿还借款人债务的义务,然后再向借款人索要。
无论借款人将借来的钱用做何处,并不影响债务的成立,担保也就有偿还的义务。
过了诉讼时效,贷款人就散失了胜诉权。
人死了你不用还的,但这个要的
因担保太多人被债权人要求写上欠条后被起诉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