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但是法律上应该去无效的,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了,过高部分应该是无效的。采纳谢谢
如果你借给别人钱,到期不还。要付百分之二百的,肯定是不合法的。万州民法来说顶多能给你点利息。不可能按百分之二百给你。如果经过法律走司法程序也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我觉得应该违法吧!其实别人欠你钱,如果不是关系特别好的话,就不要借给他,如果你想通过放高利贷来达到你的目的的话,我觉得对两个人的感情来讲实在是伤害太深。如果对方确实有困难的话,不还你,我觉得你可以这样要挟对方,但如果人家从一开始借钱的时候就没想还你,你即使说还1%千人不会还你啊,你能有什么办法,你还能去起诉他吗?起诉他了以后你顶多只让他还本金又不会还你百分之两百。
肯定是不合法的。只需要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最高限额赔偿利息就可以了。就算是走司法程序,也是按照民法典来。
在借条上写着这样的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