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2、开庭,是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一个过程。
原、被告必须在开庭时把证据向法庭出示,由对方当事人进行质证,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收到传票不去开庭,丧失了举证的机会,丧失了对对方证据质证的权利,丧失了陈述自己观点、理由的机会。
除极少数特殊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外,法院不会对被告不到庭作出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43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
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