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的男童在幼儿园不幸受伤,下巴磕了1.5厘米长的口子已经达到了肌肉层,父母和园方各执一词。
现在幼儿园其实在管理方面都是公开透明的,尤其在孩子的活动区域以及吃饭的区域都装有24小时监控设备,以便让家长和院方能够更好地看到孩子的情况,避免发生各方面而这一次孩子下把受伤后,家长跟院方沟通的时候,被告知是孩子不小心奔跑时摔到的,但家长对此存疑,要求看当天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孩子被一个老师拉住了衣领,然后发生了这一幕。
于是家长投诉孩子遭到老师的拉拽而受伤,幼儿园则称当时老师是为了稳住把单脚跨在椅子上孩子的重心,才拉他的衣领。
家长要求跟园方直接沟通,希望能够列成另一个清单,包括他们想要园方索赔的金额和具体明细。但显然园方并不认可这样的说法,双方都无法得到一个圆满的答案,幼儿园方面要求辅警和派出所介入调解此事。
由于孩子是3岁左右的年龄,更需要老师在各方面更加关注他的行为,而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比较活泼好动,有时候有时就会摔倒或磕伤,完全要纠正他的行为,其实也挺难的,尤其在老师的人数并不是那么多的情况下。
看到稚嫩的孩子下巴有那么深的伤口,其实作为家长都会非常心疼的,所以家长为孩子讨公道也是可以理解的双方还需要调解。家长方面是觉得一开始园方给自己的答案就是有问题的,明明孩子是在老师的扯领子以后才摔倒的,而园方却告诉自己是小孩子自己不小心磕到的,他认为这两种说法其实有出入的。
而园方老师表示看到孩子比较调皮,单腿站在了椅子上,非常摇晃,于是好心去伸手抓住他的领子,帮他固定住重心而已。
显然这场纠纷还是需要第3方介入仔细调查的。
真相是孩子本来是有摔倒的迹象,老师只是帮拉了一下,导致孩子摔伤,幼儿园也在调节此事,希望家长也能够关注孩子摔伤的原因,而不是只是责怪老师。
事实真相是孩子喜欢往凳子上站着,而老师是害怕孩子会摔倒,所以才用手去拎着的,
老师承认是情急之下抓住孩子的衣领后导致其磕伤。 不管怎么样老师的举动都是不对的,对于3岁的孩子使用暴力就应该受到惩罚。
可能是因为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小孩在闹,老师正好心情不好,一气之下才那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