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其他子女有继承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对于继承权的规定很明确,配偶是第一继承人,父母和子女是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三继承人,你家中适应第二继承人,如果宅基地证没有父母的名字可以默认为父母直接赠予你了,但是还有他们名字就必须和其他孩子均分,但是其他人可以自愿放弃继承权,希望可以帮到你。
如果你父母离世前留有遗嘱,写明父母房产给你,那你的兄弟姐妹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你父母遗嘱上写明由你继承,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如果你父母没留遗嘱,或者遗嘱上没有写房产由你继承的话,那你兄弟姐妹他们都有继承房产的权力。
只要有你父母名字的财产,其他子女是可以按你父母应有的那部分,所有儿女均分
没有 以后就是你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