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去4S店看车子,与4S店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而后交了2万元的定金,但现在你不想在那买看好的那款车子了(用法律术语讲也就是你违约了),4S店要求你支付合同金额(39.63万元)的5%的违约金,也就是19815元。你现在想咨询:自己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该规定,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属可选择性条款,不可以同时主张。当事人在诉讼中既主张违约金又要求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不应予以支持。审判人员在庭审时应当引导当事人作出选择,如当事人拒绝选择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时可以择其高者支持,但其高者仍不足于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以不高出原告请求为限)。另外,如果被告自愿按原告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是当事人自行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可以准许。
综上所述,4S店可以合法地采取如下两条措施中的一条:
1、没收你的2万元定金;
2、将2万元定金返还给你,同时你支付1.9815万元的违约金;也就是4S店退给你185元。
根据你的描述,4S店是选择的第二种违约处理方式,相对来说你的经济损失较低。
我交了两万订金。充电桩已安装好了只肯退我一万。郁闷
违约当然要付违约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