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受不了离婚这个事,虽然还没离婚,但是老公已经把我拉黑了。相当于离婚没啥区别,我不知道怎么办?

2024-11-30 23:47:5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他把你拉黑了,就足一证明他不再爱你了,你们之间的关系到了危险的地步,人生是残酷的,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即然过不到一块,那就好说好散,你说他绝情你就该把孩子养在你的身边,给孩子良好的教育,不要让孩子也变了一个绝情的人。

回答2:

每段婚姻走到离婚这一步,其中的是非对错已经难以理清,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孩子将会成为不幸婚姻的牺牲品,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

  【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诉讼解决】

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一般依据下列原则进行判决: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至八周岁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至八周岁期间,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回答3:

我认为如果在一起还不如分开的好,那就选择放手吧,在一起谁也不搭理谁,谁看谁也不顺眼,何必呢,又不是谁离开谁活不了,为了自己的尊严我也要离婚,这个年代没有谁离不开谁的,以后的生活肯定会更好,至少不用看你那副嘴脸,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目前就是把自己的心理阴影去掉,活出自己的一片天~~~

回答4:

既然已经这样了,就通过法律途径把事情解决了,离婚也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现在的社会是正常现象,通过政府的评判来解决,包括财产和孩子等,以后光明正大的再谈一个对象,,

回答5:

第一,婚姻已经到了这一步,估计该试图挽回的各种手段你都已经试过了,他还是把你拉黑了。这场婚姻最终看来你们还是要走离婚这一步的!
第二,你作为女方,最好还是不要带着孩子的好!你还年轻以后还是要再嫁人的,带着孩子比较难找对象!
第三,你怕孩子受罪,那么你可以经常去看她,或者找亲戚去看她,这也是他的骨肉,我认为他会护着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