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看守所也有无罪释放的情况,通常是在看守所拘留期间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最后作出无罪判决的,也会无罪释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应该是有的,所谓进了看守所,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可被逮捕的情况,应该说被刑事拘留或被逮捕的人不等于就是已经犯了罪,犯罪是要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人才说得上是犯罪,因此现在进了看守所并不等于案件是100%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此进了看守所无罪释放的情况会从理论上讲是有的,司法实践中也是存在的。
有啊。
但你的情况,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