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
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
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友磨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
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谨碧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祥告举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
在开发商交房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要仔细审验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交房条件,再决定是否要收房。如果房屋存在问题,没有满足交房条件,可以拒绝收房,对此所产生的违约损失,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在此过程中,如果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争议而不知道如何解决时,不妨咨询一下房产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