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出示户口本配合办理孩子的户籍迁移手续。女方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女方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注明,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
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