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非得公证或是请律师,不过,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不需要很严格的格式,不过为了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必备内容一定要有,包括:本人身份的说明、签名及日期、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等
至于将遗产赠与非血缘关系的亲友 ,属于遗赠,像一般遗嘱就行了。从继承法的角度上讲,效力的大小为:遗赠>遗嘱>法定继承,按照这个顺序来执行的。
另外,要说明的是,口头遗嘱要在有特殊困难的情况下才能立,而且要在困难消失后再改为书面遗嘱,否则无效。
1,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只能是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处分去世后取得的财产,诸如丧葬费、抚恤金等的内容属于无效部分
2,立遗嘱人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处分自己财产的能力,属于痴呆或者精神病人的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的书写要符合法定的要件(《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法时所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已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已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引进都属无效遗嘱。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
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继承法》有关规定,遗嘱有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五种方式。自书遗嘱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则由被继承人口授他人代书,须有证人在场见证。
录音遗嘱用现代电子手段留下被继承人口头表达遗嘱内容,须见证人证明录单内容并妥善保管,以免被篡改、丢失等。口头遗嘱在特定情况即被继承人生命垂危和其他危急情况下使用。
好律师网补充
《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如下几种形式:1、公证遗嘱;2、代书遗嘱;3、自书遗嘱;4、录音遗嘱;5、口头遗嘱。
遗嘱才能生效的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继承法》称之遗嘱能力,因为只有完全行为能力人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清楚遗嘱行为的法律后果。
(2)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德。
(3)遗嘱人订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任何人不得强波、威胁遗嘱人订立不得其真正意思的遗嘱。好律师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