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建松 县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陆志杰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监察局、人行、工行、建行、农行、信用联社、市银监分局驻鹿办事处、民政局、慈善会、发改委(物价工作)、统计局、审计局、编办、目标办、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防办、财税监督稽查中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综合投资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中原银行鹿邑支行、中国银行鹿邑支行、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人险公司、财险公司、住房公积金办公室。
李玉金 县委常委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电业局、棉麻公司、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石油公司、邮政局、人险公司、财险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市通信传输局鹿邑分局、纠风办。
王玉超 县政府党组成员 县长助理
任电商办主任。分管县质监局、工商局、市场服务中心。
谷长征 县政府党组成员
协助雷申同志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协助陆志杰同志做好商务中心区建设工作。分管县信访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环保局、公安局、司法局。
控告状
控告人:李辉,18438367099
控告人:邵毛涛,18261166350
被控告人:李正勇,13523131000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鸣鹿路、安居小区、李正勇
事实与理由
2014年8月8日、2015年2月8日、3月21日、3月25日、5月27日、共收控告人邵毛涛5000元,李辉22000元(已退10000元下欠12000元)。当时言明七个月不用去人不用参加学习可以办理驾驶证,可交钱后被控告人一直不给办理,经多次催要之付给李辉10000元,邵毛涛分文未给,控告人给李正勇打电话,他不但不给还威胁大骂,为了收回此款,请求周口市市领导;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鹿邑县法院、公安局、我去过多次,互相推来推去)
控告人:邵毛涛、李辉、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