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 银行留有存款 父亲是无行为能力人有两个子女 其中一只去走了人行的存款 女儿应该怎么办 在母亲去世后 父亲还是无能力的人 那个存款儿子取走 这是不应该的 应该把存款留给父亲 父亲是无能力制自理的人 还要需要有人来照顾他的生活 照顾生活还需要经费 他们的存款儿子取走 那么父亲还要生存 女儿不能一个人来抚养父亲 这样是不合理的 这时候女儿应该找这那儿子谈一次话 如果他还是如果他执意不把钱拿出来的话 那么就应该通过发 法律途径 让公安部门来查实这个情况 如果是事实的话 让他把钱拿出来用在父亲的养老上 或者是再把自己的钱拿出来 又两个人。供应有多在父亲还在的情况下,子女是没有权利去拿。老姨他们都是共同了财产继承人 少钱同时保管用保姆?用在宝马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即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函》或户口注销单)、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所有健在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情况证明,内容包括被继承人本人基本情况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及是否健在等情况;被继承人与其配偶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被继承人有已故的父母、配偶、子女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子女情况证明及其身份证件;被继承人有已故成年子女,应提供其已故子女的婚姻及子女情况证明及其身份证件;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果是存折,可以到银行存款机上刷一下,打印交易明细和最后剩余的存款数,如果是银行卡,可以到柜台打印存款余额凭证;遗嘱继承的应提供有效的公证遗嘱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被继承人家庭成员原始户籍底册证明;被继承人、继承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体现其家庭成员内容的人事档案(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如职工登记表、履历表等;继承人在外地或国外无法亲自办理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或委托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委托书公证》;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具体请咨询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或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父亲赡养费取走存款的负责大部分,另一子女小部分。按照民事法,照顾父母的可以多占遗产。
找他要回属于你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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