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有没有继承权

2024-10-27 23: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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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收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在本无自然血亲关系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子女关系是通过收养的法律行为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做了有关规定,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由于养子与养父母间形成了拟制血亲,因此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有。养子是拟制血亲,法律地位和亲生的一模一样。

《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回答3:

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形成父母子女关系,双方具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是可以继承财产的。但是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则按照规定,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由人民法院酌定。

回答4:

回答是肯定的,有,但前提是必须是通过正当法律程序收养的子女,口头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1、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但是如你所说,继承开始之后一直没有进行财产分割。也就是说,现在作为养子的A应当分配到遗产。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回答5:

首先,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养子)都享有继承权;

其次,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的从遗嘱,没有遗嘱的依法继承;

最后,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希望可以帮到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