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起诉离婚两次开庭,男方都没有出庭,我们已分居三年多,只有

2024-11-24 1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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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居只是调解无效的一个情形而已,主要是看夫妻感情破裂的,才是离婚的标准。一般法院会判离婚,如果判决不准离婚,你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回答2:

如果第二次开庭被告无故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胜粟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