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没有权利扣留肇事者,交警控制肇事司机后,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有权拘扣留事者,扣留最长时间是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到24小时没有证据就要放人。要是有证据证明需要拘留的,公安局会出具拘留证。然后把人送到看守所。
对于交通事故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的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车辆扣留行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同时,《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可见,正常的事故车辆被扣留的时间应该为30天以内,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0天。
若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交警是有权扣留肇事者的。一般来说,不得超过24小时。若有证据已经证明肇事者涉嫌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以对肇事者实施刑事拘留。若到哪时,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前,最长刑拘可达到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