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己经上报了,一年后还要拆钢板,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结案吗

2024-12-26 13:50:3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根据以上条款,只要是伤情相对稳定,影响劳动能力,就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并不一定要等到你所说的拆钢板后。

回答2: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局。

回答3:

你好,只有鉴定出伤残等级才能算赔偿金额,如果你想快点解决可以双方调解的

回答4:

工伤可以认定,伤残认定要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