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了、男方说给女方钱补偿、但是钱还没有那么多、男方说剩下的给写欠条、怎么样写有法律保障

2024-11-26 21: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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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欠条直接写明男方欠女方“分手费”若干元,在司法实践中对该欠条的法律效力存有很大争议。赞成说认为应按合同之债处理,如欠款方不履行付款义务,则对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对方履行。反对说认为,“分手费”系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不应当适用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且有悖于公序良俗原则,如果欠款方不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对方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对方履行。因此,建议女方要求男方书写欠条时不要写成欠“分手费”,可以写成:现双方同意结束双方之间的男女朋友关系,因双方相处期间,乙方花费了较多款项,为此,甲方愿意支付补偿款。甲方已经支付部分补偿款,现尚欠若干元的补偿款未能支付。这样的欠条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回答2:

只要是白纸黑字,双方签名的,就有效力,以后打官司,法院承认的

回答3:

写好去公证外公证

回答4:

当然没有了。

回答5:

有欠条啊 可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