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是在离职当天支付的,如果单位迟迟不给付,你可以要求立即支付并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全部相关金额并给一定赔偿金,如果不能解决,那就只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了,劳动仲裁机构属于人社局下辖的相对独立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可以跟单位协商,如果单位迟迟拖着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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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赔偿款的时间、方式、数额,可以由你与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当然,如果不能协商,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予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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