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反咬公司赔偿,怎么解决?

2024-11-26 11: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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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回答3: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后一个月内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回答4:

你单位由于没有证据证明是对方恶意不与你签劳动合同,估计要交学费了。我的经验是,遇到这种情况先要员工签字认可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签合同,否则坚决不能任用。很多自己不签合同的员工是有不可示人的原因的。另外你单位解除的原因也是要讲究的,同时入职时的登记表设计也可以更加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