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1000元不够立案标准。
根据1998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20万元。它还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财产侵权数额外,还应根据其他具体情况、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综合分析并正确定罪。
扩展资料:
敲诈的客观要件:
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处分财产,犯罪人就会得到财产,从而使受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公私财物诈骗数额巨大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最新司法解释,诈骗数额较大,从3000元到10000元以上不等。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还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此外,应当指出,诈骗罪不仅限于诈骗实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的有关规定,以欺诈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骗取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应当认定诈骗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诈骗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 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
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2 构成本罪以勒索财物数额较大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罪的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未达此数额标准的敲诈勒索行为,只能予以治安处罚。
3 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威胁、要挟,是为了取回自己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或者是为了索回自己的债务,因缺乏犯本罪的故意,而不能定本罪。
4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罪的“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
多次敲诈或敲诈多人的;以暴力相威胁进行敲诈的;敲诈集团的首要分子;因敲诈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后果的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所以楼主,敲诈1000元算不算犯罪还要看你朋友所在的地区有没有制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如果该地区没有制定具体的标准,完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来处理的话,你的朋友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但是个别地区有例外,例如在上海市,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3000至30000元,1000元是达不到“犯罪”的标准的,只能予以治安处罚。
诈骗不到一定数额不够刑事责任的
一般标准为3000元
够3000才够最低标准~
未达到立案标准,不属于犯罪,治安违法行为!不要听信不懂法网友的回答!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犯罪应该不算,最多算违法。违法和犯罪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