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去民政局直接能离吗

2024-11-20 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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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分析: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只有经过三十天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才会发给离婚证,因此去民政局不能直接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