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退休工资和职称有关系吗

2024-11-23 23: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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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养老保险退休工资和职称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但是有一定的间接关系,因为在普通情况下有职称的人,他们能在自己工作期间获得比较高的岗位工资,也就是职称工资,因此相对来说他们的工资系数是比较高的。在这个基础上,他们自己所交纳的医保社保也就比较高。对于自己将来养老金的领取,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职称叫做职务名称,一般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现在使用职称最多的一般都是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划分工资等级的类别,就是按照职称的高低来定的。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大类。在机关事业岗位分一级到十三级。

国家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也实施了统一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职称较高的人发放的工资就高,每年的缴费基数也很高,养老待遇自然而然也就不低。但是可能随着时间的发展,职称只会在职工在职的时候影响到工资及缴费基数,和最终的退休工资没有多少关系。基本养老金,是根据个人累计的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来确定的。

个人累计缴费的年限越高,那么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也就越高。养老金制度,是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钱和工龄年限来计算。退休金是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也是他们的合法收入,工龄的多少会直接影响到退休金的发放,职称的高低会间接的影响。

回答2:

具有高级职称的,基本养老金和职称有关系。


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受的基本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于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工者)。

1、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以四川省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基本系数+增加系数)。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一般与职称无关,但是,在部分省市,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劳动者,有倾斜政策。如在四川,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劳动者,增加计算系数0.1%。

在退休后,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劳动者,一些年份也有倾斜政策。对中级以下职称的,基本养老金与职称无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6号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川劳社发〔2006〕18号

五、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五十)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含其中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除按《实施办法》规定算外,再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计算增发养老金。

可增发养老金的人员,按以下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4.企业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退休时凭省级有关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也可凭国家有关部委、总公司)核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高级政工师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和在退休前仍被企业聘用并发给的聘用证书、聘用通知,按其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