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应该要怎么办

2024-11-24 22: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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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到法院,第一次法院如果没判离婚的话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是保护女性的重要手段,所以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或者有其他情形的,不管男方是否同意都可以离婚的。楼主所述男方有家庭暴力的情形,虽然当时没有证据,但肯定有证人证言吧。比如你们的女儿,还有邻居、居委会等,有其他人作证也可以的。所以楼主只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搜集一些证人证言就可以了。不过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先调解的,这比较费时间。要想尽快离婚,态度就要坚决,表示坚决不调解的决心,并且表示自己再难忍受的心情。法院会酌情尽快出判决的。另外房子问题,只要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的,就算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你也拥有房子的一半所有权,所以这个不用担心。
你的女儿已经成年了,她想跟谁住是她的自由,法律不会禁止的,随便她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回答2: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应该由女方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