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款人有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属于被告方,这样可以做房屋抵押贷款吗?

2024-11-24 23:29:0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针对该问题表述的内容给予以下回复

【该问题做一次回复;追问不予受理】

关于事态的案例分析:

  1. 借款人当前属于被告,需要确定是否已经立案受理;如果目前只是起诉阶段没有立案就可以直接做;

  2. 如果法院已经立案,这种如果银行查到当前借款人有民间经济纠纷案件影响会不予准入;银行目前都会查最高法的信息!

  3. 如果已经判决,借款人被告是败诉需要承担赔偿;那银行核定该房屋价值可贷金额减去该借款人名下的负债及该笔赔偿金额如还有空余额度及该借款人可贷额度;

  4. 借款人的涉诉情况原则上和做抵押贷款是两回事;但涉及到审查审批这块就会涉及到人为考虑的因素,需要提供借款人提供相应证明该事件非自己主观造成的相应材料;不用纠结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现在银行坏账很多,考虑的问题也就多。

预测可行方案分析及建议:

  1. 借款人如果是被告,是胜诉方;则该经济纠纷则不影响,因为法院判决可以判定该借款并非过错方不会影响贷款;

  2. 如该借款人是败诉方,确实是因为经济纠纷需要到起诉判决才能够执行拿回钱的缘由判决;银行方【包含可以做房抵的正规持牌的金融机构】都会审查一个因素,该客户实际信用风险问题,是否有逾期的风险也是审查必定考虑的一个因素;

  3. 在不考虑借款人经济纠纷涉诉案件的外在附加因素:①该房子的产权年限是否在符合抵押的范围;②该借款人名下的负债与实际抵押物是否已经不成正比,通俗易懂就是资不抵债;③该借款人征信是否符合准入,历史逾期情况查询记录这些;④该房屋性质:商铺,住宅,厂房,公寓,别墅这种;如果是住宅符合年限都是可以的,其他类型的不一定。

回答2:

只要房屋未因经济纠纷而被申请财产保全,是可以作为贷款抵押物的。

回答3:

实践中多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但理论上这并不是不动产纠纷,而是担保合同引起的担保债权实现牵涉的担保物是不动产,不动产本身的权属是没有任何纠纷的,只要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在民诉法34条范围内,都应该以约定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每个省级别管辖标的金额是不一样的,没有统一规定。500万在西部那可能够了,在北京5000万以上才够进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