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提出和平分手,她转账给我一万,我当时没收,现在又想找她要,不知道该不该要,也不知道怎么开口说

2024-11-24 15:22: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想你应该直截了当一点。
毕竟女方是先劈腿的,所以并不值得在其身上注入感情。重要的这个钱是她家里人生病,也不是用于你们两个的生活消费。所以应该要。
分手时女方主动提出分手,并把钱转给你,说明就是想和你断绝关系不再来往。或许新男朋友很有钱,或者根本就对你没有发展下去的意思。
现在你想要钱首先要能联系到她,她会给你的。答应她以后就可以不再联系了。

回答2:

像这种情况就明说好啦!亲兄弟还明算账那!再说了是对方出轨背叛了你!是过错方,1万也不是小钱,如果对方不给你也没有证据证明你给过对方1万的话!只能自认倒霉啦!

回答3:

头脑一定要冷静!现在实话实说:“当初对你有幻想,还想和你继续,所以没收这钱。现在既然你有新人新生活,麻烦你再打给我吧!”

回答4:

如果你爱她,可以不要。
以后还可以继续谈恋爱。。。。

回答5:

如果放得下面子放得下尊严是可以要
女方肯定会给你
但是从此就没有瓜葛,可能也不待见了